【圆明网】吉林省舒兰市年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朋影女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被中共警察绑架,近日获悉被非法判刑六年半。
王朋影(王朋颖)女士,她丈夫是煤矿工人,多年前因公殉职,她和儿子范广相依为命,靠微薄工资收入艰苦度日。王朋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内心无比的喜悦,原本无望枯燥的生活变得充满欢乐。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王朋影多次被绑架,曾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当年刚出校门的孩子无人照料,饥寒交迫,二零零四年四月悲愤离世。
一、骑自行车进京和平请愿,被非法劳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王朋影被绑架到舒兰南山看守所。有一次,法轮功学员坚持炼功,遭到看守所警察的迫害;警察刘桂荣强迫七名学员站成横排,先用三角带抽打一顿,然后用小铁锹打屁股,每人三十下(得自己查数)。七位学员屁股被打得紫黑,这七位学员是:王朋影、张秀芹、邵桂芝、谢淑芬、姜燕、静丙芬、邵桂荣。打完后,七位学员被戴上铁镣子,两人一副。其中张秀芹和邵桂荣被铐上十八斤的大铁镣。
酷刑演示:毒打 |
王朋影想去北京说一句公道话,因家境贫寒拿不起路费,就骑自行车进京。王朋影被劫回后,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年,痛失爱子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朋影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舒兰市舒兰街煤矿派出所警察绑架,其中四位学员被劫往舒兰市拘留所,警察逼迫家属,每人交五千元钱现金。王朋影是公亡遗属,所长赵振国明知在她那里榨不出油水,竟向王朋影的姐姐伸出黑手,要王朋影的姐姐交五百元钱罚款。交钱时,所长赵振国嫌少,又要她交一千元;待凑足一千元时,赵振国又要交一千五百元;实在无法凑够一千五百元,王朋影被警察李海劫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王朋影被非法劳教后,儿子范广的生活费也被掐断。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孩子,无人照料,没有任何生活来源,饥寒交迫,思念母亲,一病卧床不起。
王朋影非法劳教期满,又被加期一个月。王朋影回家之后见到重病在身、卧床不起的儿子,四处求医,无法医治。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儿子范广悲愤离世,他全身惨白,骨瘦如柴,惨不忍睹。
三、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受尽折磨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王朋影被舒兰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警察姜泽航等绑架,再一次被非法劳教,在长春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遭受种种折磨。
二零零五年四月,王朋影被迫害的心脏也不好,瘦的皮包骨,极度虚弱,靠打点滴维持,每天早上照样早起被罚站,几次站不住差点摔倒。因坚持信仰,非法劳教期满,被非法加期五天。
体罚示意图:罚站和立正站立(长时间一个动作一动不动站立) |
四、传播真相,被枉判两年半缓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王朋影、陈玉霞、奚亚红、王玉琴、王玉珍、张爱英等法轮功学员去新安乡,沿途传真相时被绑架,其中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路边被三辆黑色轿车下来的六个警察绑架;晚十一点多被劫持回舒兰市,在环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和公安局被单独非法审讯。参与绑架的是舒兰市国保大队伙同吉林市公安,而且蓄谋已久。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王朋影、陈玉霞、奚亚红、邰丽娟、王喜武、王玉珍被舒兰市法院非法庭审。当天,一名律师试图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其“跑题了”,不让其念完辩护词。参与辩护的所有律师都陈述一个观点:法轮功学员也不构成犯罪,不具备犯罪的四要素,他们的行为伤害了谁?所以都要求释放当事人。
王朋影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缓三年,罚款三万元;陈玉霞被非法判刑两年缓两年,罚款两万元,家人交了五千元,奚亚红被非法判刑两年缓两年,罚款两万元,家人交了五千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王朋影、陈玉霞、奚亚红回到家中。
王朋影回家后,舒兰市司法局一直监控,给她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时而精神恍惚,觉得哪里都有警察监视她,不敢出门。
五、再被枉判六年半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王朋影出门办事,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迫害。近日获悉,王朋影被非法判刑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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